境外抵免税收政策 境外抵免税额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境外抵免税收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境外抵免税收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已经从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为什么不能作为可抵免境外所得?
此问涉及国际税法问题。首先应当肯定一个国家或地区有税收征管权;其次才能讨论协调税收管辖权和避免双重征税等方面的问题。
涉外税收主要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就个人所得税而言,涉及到2个纳税主体,即,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就企业所得税而言,也涉及2个纳税主体,即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一个主权国家对其所属的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有完全的税收管辖权,无论其收入来源于何方。国际双重征税现象的产生是各国税收管辖权发生冲突的结果,过重的税负可能不利于国际经济往来,对纳税人更是不公平。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或者国际重叠征税至少涉及三方主体,其中,二个主体是为官方,税收征收机关,另一方是纳税人。目前,中国对外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基本上采用的是《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成为双边协定的基础,中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均依缔约双方税收权益分享的原则,实行限制税率,除非中国与税收来源国的双边协定是相互免税,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就不能抵免境外的其他所得。
-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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