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开票付款政策 税收政策开票付款政策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收政策开票付款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税收政策开票付款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签合同后,对方要求先开票、后付款,我方开票后对方不付款,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吗?该怎么办?
企业给客户开完发票后,对方迟迟不付款,应该说,向税务机关举报没有意义,因为这不是税务机关的问题,是购销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问题。
现实中,一般都是销货方先给客户开具发票,正常情况下,购货方收到货物和发票后会按照双方约定的账期,陆续给销货方付款;而如果出现客户长期不付款的情况时,则需要企业主动与对方沟通和协商,避免企业的应收账款出现坏账。
对方收到发票,但对方不给企业付款的几种情形:
一是企业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漏洞,这很关键。如果企业与对方在签订合同时,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约定清楚了,即合同标的、数量、单价、合同总金额、产品或服务质量、交货时间、结算方式、放账时间和金额、发票开具时间等相关内容,那么,对方如果不执行合同,则对方违约。
如果企业与对方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发票开具和货款收回的时间,那么客户就会无限期延迟付款时间,尽管你很急,但由于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也很难认定为客户违约。
二是企业的信用管理没有有效的实施。企业的信用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控制企业应收账款坏账的发生,我们知道企业如果实施信用管理,则需要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进而确定企业对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这个属于经济合同纠纷,向税务机关举报解决不了问题。
先开票还是先付款,这是现实中交易双方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我们一般建议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包括开票的时间节点、付款的时间节点、开个发票的种类、适用税率及税率变化时如何调整价格等,以免在后期产生纠纷。
针对你说的这种情况,感觉很可能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所以才产生纠纷,导致开具发票后对方不付款。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对照合同条款,看是否已达到付款的时间节点。
1、如果还没有达到约定的付款时间节点,则属于公司提前开票了,付款就需要再等一段时间。
2、如果已经达到付款的时间节点,那就需要了解对方没有及时付款的原因。
(1)、有可能是因为对方已经在走付款申批流程了,只是流程还没有走完,这就需要公司再耐心等等;
(2)如果是对方资金流面临暂时的紧张,所以虽然已到付款时间节点,但短期内对方无法支付。这就需要引起公司的重视,与对方协商付款计划及资金来源等事宜,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3、如果已经达到付款的时间节点,但对方就是找各种借口拖延付款,这就需要引起公司的高度重视,随时关注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必须时采取向法院起诉等法律措施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合同决定业务,业务决定税务。要想举报,先保证自身的行为端正, 比如合同有效,业务真实,合同条款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无霸王条款,只要自身行为端正,可以去举报。
如果业务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你销售了货款,该笔交易主要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对方,按照规定开具了发票,那么去税务部门举报是不恰当的,因为应收款不能收回不是税务部门管辖的事情。应该去找购买方履行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应该准备资料起诉到法院,用法律手段维权。
用法律手段维权,就存在谁主张谁举证的问题。你主张对方欠你货款,就要证明货款是多少,怎么来的,货物交接的凭证和计价方法,质量是否达到要求,以及结算方式。回归到第一句话,这就是合同决定业务。
合同是经济业务顺利进行的第一步,如果合同签订的明显有问题,用合同来维权是没有依据的。比如结算方式上可以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但是对方给了你一张有问题的银行承兑,你不肯收,并不能说明对方不肯付款。
如果对方是老赖,即使赢了官司又如何?不能否认市场上鱼龙混杂,各种混混都在,能出来混的,肯定会钻各种空子,打官司不怕输,输了也没钱赔,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这种情况即使法律也不能解决问题,毕竟法律是滞后的,防范这种情况,靠的是对交易对手的授信和选择。可以事先从天眼查网站上查询一下企业的基本情况,了解下企业的经营历史,初步评估授信。信用是慢慢建立起来的,但失去只需要一瞬间。
防范风险的第一步是选择交易对手,第二步是签订经济合同,而运用法律手段是防范风险的最后一步,如果法律都防不住了,那就四个字愿赌服输。签订真实有效的经济合同,是国家给你的法律武器,不要把武器当做形式主义,不去审核合同的内容,现在好多企业请法务不是没有原因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收政策开票付款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收政策开票付款政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