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税收政策 康熙的税收政策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康熙朝税收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康熙朝税收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清朝一年税收多少?
回答者:季我努学社青年会员 胡一舟
一个国家年收入总是在变化的,要讲岁入确切的数额,必须规定年份。但是在当时传统经济下,岁入变化不是很显著,所以我想不妨以清代历朝各取一个点的岁入,简单勾勒一下清代岁入规模,参考的资料来自萧一山先生的《清代通史》。
(萧一山先生)
清代岁入主要部分是地丁税(摊丁入亩后逐渐统一),主要折银征收,部分征以实物,称漕粮。下表显示不同年份清王朝税银、漕粮收入:
除了地丁税,清代岁入还包括一些杂赋,主要有火耗、漕项、盐课、关税、租课、茶课。仍依萧著,嘉庆朝以前清代岁入大致为:
地丁银:约3000万两
谢邀,据可靠统计,在甲午战争之前的十年时间里,清朝政府每年的收入都在8000万两白银左右,1891更搞到8968万两,清朝一年的收入抵得上明朝四年的总收入。
主要的来源分为以下三点:
一,收入多来自税收,明朝时期的赋税就现已很重了,清朝的税收则更重。尽管在康熙帝时曾规定在康熙五十年后出世的人口不再添加赋税,可是根据黄宗羲规律来计算,清朝的税收仍是一直在不断加剧的。
二,是由于税收来源多。封建历史上,每个朝代的赋税重头都是地步的税收,但与历代不同的是,清朝在对关税、盐税、鸦片税的纳税都很重。此外,清朝在人口数上是明朝高峰期的两倍左右,人人都要吃盐,盐税就等于变相的人丁税。
三,就是清朝时期存在严峻的通货膨胀。财政收入尽管很高,可是米价、布价等人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却也是一直在上升。人们的生活其实并没有由于国家财政的“虚胖”而有好的改进。到了鸦片战役今后,清政府每年还要承当巨额的战役赔款,国库也是捉襟见肘。还有一种说法是由于在清朝时期,大批的美洲白银流入,白银不再像清朝曾经那么稀缺和值钱,所以数字虚涨并不代表价值添加。
不过一个国家是否兴旺要看国家每一个阶级的人民是否可以感到美好,清朝后期尽管看起来财政收入很高,可是物价高,赋税高,钱不值钱,人们感受不到美好,国家天然也就谈不上强壮。纵观中国历史,不管国家怎样有钱,可是只需农人穷的吃不起饭,天怒人怨,这个朝代就离消亡不远了
康熙皇帝下旨永不加赋,难道就不怕国库收入受到影响吗?
从古至今,所有的朝代都对于税收十分的重视,因为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收入,不论是大臣们的俸禄,还是天下间方方面面的费用,都是从国库当中支出。而大清的天子康熙就干过这样的一件事,永不加赋,听起来让天下的百姓开心不己,但是他就不怕影响到国库的收入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叫赋?
在中国的古代,统治者向天下万民征收土产、劳役等方面的收入,这些都被统称为“赋”。
用我们的白话来讲,其实就是古代百姓的人头税,为什么古代的朝廷希望百姓尽可能的提高下一代的数量。
因为百姓的数量就代表了朝廷所收到的赋有多少,这么说吧,每一个被朝廷记载入策的百姓都要给朝廷交纳一两银子,当然了这只是一个比方。
所以天下的百姓越多,国库收到的赋税也就越多,正因为如此,古代的朝廷才会鼓励百姓多生多育。
但是问题也出现了,整个天下间的田地就这么点,朝廷在刚刚成立的时候,整个天下的百姓还不多,所以人人都有地种。
百姓还可以养活自己,但是随着人口的大量增加,再加上土地的兼并,每个百姓分到的土地越来越少,于是这些吃不饱饭的百姓只对开始造反。
康熙五十一年康熙颁布了一项重要的谕令“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一项政策对于清朝来说影响巨大,后期的雍正又实行了摊丁入亩政策,自此,人丁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但奇怪的是,这一项政策并没有对于国库收入有什么巨大的影响,甚至是微乎其微的,首先这个永不加赋的含义是固定值,以后也不会再进行增减。
“永不加赋”作为清政府重要的政策并予以实行,康熙帝及其统治高层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就谕旨中的内容来看,不加丁赋政策实施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人丁虽增,地亩并未加广”。康熙晚年,人口迅速繁衍,荒地开垦量也呈饱和状态,增加丁赋其实已经失去了新增税源的依据。从赋税征收的合理性方面来看,如果地亩不增加而扩大丁赋征收额度,显然是说不过去了。
人丁与地亩这对长期存在的矛盾,康熙帝是洞若观火,他敢于走出这一步,打破传统的封建枷锁,体现了他对于人口和财富相互关系的认识。毋庸置疑,财富的来源就是地亩,地亩难以增加,而人口不断增多,两者失去均衡,必然会加重百姓的负担,如此赋税征收便偏离了以民众负担能力为基础的原则。
其二,从“永不加赋”的谕旨颁发之前的情况来看,实际上也并未严格按照人丁来征收赋税,大体上是“一户或有五六丁只一丁交纳钱粮,或有八九丁,亦止二三丁交纳钱粮”。造成的这样的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统计数字的不准确,也有地方督抚从中舞弊的现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人丁税的征收已经偏离了轨道。
其三,康熙中晚期以后,国家稳定,康熙说:“今国帑充裕,屡岁蠲免辄至千万,而国用所需并无遗误不足之虞”,意思是国库充盈,国家并不缺钱,所以没有加征丁赋的必要。
通常情况下,国家税赋与私人利益之间一直都存有矛盾,比如顺治十八年,丁银数字为三百余万两,到了康熙五十年,其数字也仅是三百三十五万余两,所增十分有限。
这样一来,增长也就十分的有限,不如在国家财政较好的情况下,将总数定下来,比如康熙五十年丁2462万余丁为准,额征丁银335万余两。
这样一来,既解决了由人丁与地亩之间不协调带来的许多矛盾,而且即使没有这一道谕旨,其丁银也不会有突破,这也是后来雍正再次改革的原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康熙朝税收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康熙朝税收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