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演出税收政策 文艺演出税收政策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文艺演出税收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文艺演出税收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认为演艺行业是否应加税?
应该,而且是必须加税。
疫情期间,李兰娟院士曾说:应该把明星的高收入更多地分配给医生,军人。因为救死扶伤的是医生,保家卫国的是军人。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只有他们迎难而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有人替你负重前行罢了。
如今娱乐圈明星的收入动不动就几百万、几千万的片酬,远远超过了他们所带来的价值。我国每年最高科技奖得主也才500万奖金,而且像袁隆平他们还把奖金拿出来捐献给更需要的地方或者群体。要知道他们能够能到这个奖,几乎是花费额他们大半辈子的心血。
更何况“当前中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在这百年难得的大机遇中,就更需要有准确的价值导向。明星能拿到这个钱,资本家愿意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无可厚非。但是我们的国家可以征收较高的税收实现更加的平衡。将所得税收用来我们的科研、教育、扶贫、养老、国防等事业上。
像范冰冰等偷税漏税的明星就更是可恶,对于这些明星应该集体抵制。
谢谢:娱乐圈明星们的演艺行业,几次限薪但都无果,我们30年的奋战,他们可能就在一部剧里或者一个广告就超出我们几多倍。我并不是嫉妒而有感两级分化太过高了。我想分七个方面来回答:
1、开支给工资,合理规划明星演员的工资,按劳取酬,德艺双馨的可得高片酬,税收征管按员工正常率上缴。
2、加大力度控制高片酬,每集四十万的话,40%的按规定执行缴税,或者按问题所示:不管拿到的片酬再高也要上缴50%的税费。
3、明星和演员拿的薪酬一样即可,相应的给适当的补贴,因为明星也是普通人,不一样的是ta们已经赚到了名,不非要名利都归ta们?这样很不合理。
4、演艺行业是否多加税?对这个问题应该指明星或歌星们!因为演艺行业大多数人工资并不高,并不是天价。所以针对那些不给高片酬就不高兴的艺人们应该予以限制或不录用。
5、因为这些人只把金钱放在了首位,对艺术的追求放在了后面,目的不纯,怎么做的好艺,去有好技。我们喜欢艺人应该把艺放在首位,钱💰的多少放在后面。
6、如果限薪不到位?税费负担再多,也会是过场,无稷之谈。其实好演员有很多,但片酬不算高,是否按片酬的高低错落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订制该缴多少的税费?
7、片酬高的多缴,片酬不高的少缴,或者按工薪阶层人员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这样比较稳妥,360行都是做工干活的对吧?
希望有支持者发表评论!(个人浅谈/见笑)
演艺行业是否应该加税,这个得看市场与社会的双重反应:
以当前演艺行业的收支比重,及社会附加效应值来看,做出相应的改革势在必行。我个人认为这种改革不应仅仅停留在限制片酬的层面,更应该深化调整演艺行业产出结构,限制过度商业化。
演艺本身是一种展现文化精神的平台,如果脱离了追求文化精神,而一味通过个别流量明星追逐商业市场,整个行业必将铩羽而归。
总之,演艺行业急需结构调整,就单在演员片酬方面与他们的社会担当贡献值已极为不符,社会情绪与日俱增,但也不一定通过加税来解决。这是个社会顽疾,其病症状已显现,但需良药慢调,不可操之过急!
应该加税,祖国给了他们荣誉,和地位他们应该,回报祖国,回报人民,毛泽东时代,这群人叫文艺工作者,演戏曲演唱歌曲,文艺工作创作是工农面向群众而创作,演出也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形的一种工作,我自己认为一正个社会,是一种协作的,只有协作,社会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农民虽说知识少,没有农民支持着各行各业,什么都是空谈,解放称呼为下九流,改革开放以来造就了,这批明星从地位提高了到收入可以说是最最顶端,拿出点税,以我个人看法是应该的,而且还是太应该的,特别是那些,不知感恩祖国,连消费都不在本国,特别是那些嘴高喊爱祖国,爱人民的明星们手拍胸膛想一想难道人心喂了狼,在地位明誉薪资全面提高的情况下,税收提高也是应该的,要不钱太多就跑了
疫情防控下,哪些企业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面对严峻形势的新冠病毒肺炎的预防和控制,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从疫病防治、物资供应、物资捐赠和复工复产等四个方面支持企业和个人开展疫情防治。
一、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疫病防治方面(2020年第10号)。
1、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2、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物资供应方面(公告2020年第8号)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抗“疫”进行时,央行、财政部和各地政府频频出手,送来政策扶持红包……
一方面是生意锐减,经营停滞,另一方面却是房租、工资等大额成本支出不休。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之下,多数企业生存压力陡增,传统中小企业受到的冲击尤甚。针对最新疫情防控再度推出了一大波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企业渡过难关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四是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免收药品注册费。
五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
六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七是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八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九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文艺演出税收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文艺演出税收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