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税收政策落地 促进税收政策落地的措施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促进税收政策落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促进税收政策落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一般纳税人免税政策?

武汉一般纳税人免税吗?这个问题是无法回答的。因为一般纳税人是否免税,通常情况下与地域无关。

促进税收政策落地 促进税收政策落地的措施

今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省、武汉市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不少财税支持优惠政策,但并没有针对武汉市的一般纳税人特别出台免税的政策,也没有针对一般纳税人出台特别的免税政策。而是对提供特定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出台了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八号,生活服务的范围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范围确定。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主要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业,适用的税率是6%。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铁路,公路,航空,水路的旅客运输运输。

同样,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交提供上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均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也要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范围确定。通俗的说,主要是快递服务行业提供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这对于快递行业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纳税人只有防疫物质的纳税人取得的运输收入才能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确定,纳税人可以查询。主要包括消毒物资、医疗器械等。

由于疫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都是对受到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进行扶持,包括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特殊行业的优惠政策等等。如果是符合特定行业的一般纳税人,那么也是可以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的。除此之外,也可以关注一些增值税的普适性免税政策,看看是否符合条件。

一般纳税人要享受免税,可以看看符合哪些情况:

1. 疫情期间的政策

在疫情期间,对一些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特殊行业,出台了免税的政策。包括生活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在享受这类免税优惠政策的时候,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进项也不能抵扣。具体是否适用,还要结合企业和上下游的情况来看。

2. 其他的免税政策

抗疫相关的政策,只是增值税的免税优惠政策中的一类。企业可以关注是否有其他的相应优惠政策,包括行业类的,如农产品,支持三农领域的,节能环保(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等,还有特殊项目的,如助力残疾人的,支持科技的,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有关的等等,还有一些支持区域发展的,如横琴、平潭企业等。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看看有没有适用的政策。

此次武汉疫情,除了增值税方面的政策,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优惠,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运用,以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在艰难中重拾生机。

疫情防控下,哪些企业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疫情防控下主要有以下四类企业,有税收优惠政策。

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企业:

1、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企业:

1、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

2、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面对严峻形势的新冠病毒肺炎的预防和控制,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从疫病防治、物资供应、物资捐赠和复工复产等四个方面支持企业和个人开展疫情防治。

一、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疫病防治方面(2020年第10号)。

1、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2、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物资供应方面(公告2020年第8号)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疏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共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12项政策。以确保国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

一、在支持防护救治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支持物资供应

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2.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3.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4.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5.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促进税收政策落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促进税收政策落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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