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宣传重落实 税收政策宣传措施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收政策宣传重落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税收政策宣传重落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型微利企业是否无需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税收政策宣传重落实 税收政策宣传措施

  因此,从2014年起,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 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 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在您所举的例子中,科技公司从业人员50人,应税所得 25万元,属于该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 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 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即小型微利企业在税收上可以享受优惠。 那么该科技公司也可以减按20%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规定:“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社保入税、减免取消、税局加大监管…中小企业何去何从?

我看到的中小企业或者小微企业不是已经破产落下一屁股外债,就是在继续借着外债甚至高利贷坚持在破产的路上…[流泪]

我身边一位传说身价几千万的家电代理商,2019不幸患癌,竟然连住院押金都拿不出来,导致无钱看病抱憾而去😳😳😳[流泪][流泪]近30年的音响总代理,工程不断还是如此下场…想想不如这位老板的小企业主都是什么状况?

社保入税,是国家长远打算。减免一年今年取消,是国家吃不消了。但是上了五险的小公司个体户又难过了。对于效益不好的,只能裁人,压缩费用,实在不行就只能关门停业了[流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收政策宣传重落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收政策宣传重落实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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