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平移税收政策 资产平移税收政策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资产平移税收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资产平移税收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缴个税时,各类收入如何预扣预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有九项收入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分别是:(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但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个税法的规定,我们需要按综合收入缴税,每年的收入额减除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五险一金-专项扣除-其他扣除)
税款=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
对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收入,之前是按月或按次计算收入,以后是按年计算综合收入。
其中,居民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也就是说,领取工资薪金为主的群体,将适用“累计预扣法”。累计预扣法,就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目前个人所得税收入只有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综合所得存在预扣预缴概念。其他个人收入不存在预扣预缴概念,取得收入时由扣缴义务人直接扣缴或者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申报。
2.目前工资薪金采取的是月度预扣预扣,每月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21年开始对上年度完整年度收入在60000元以下采取直接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的做法。符合条件的个人由计算机自动识别,扣缴义务人不得随意增加,但是对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删除。
3.对劳务报酬所得采取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后按20%的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记入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额在20000元以下部分按20%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部分按30%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超过50000元部分按40%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3.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减除费用800元按20%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减除20%费用后按20%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4.稿酬所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减除费用800元再减按70%记入收入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减除20%费用再减按70%记入收入按20%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要符合“综合所得”、“存在扣缴义务人”两个条件,才存在“预扣预缴”个税的问题。
而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支付方在支付收入时,需按税法规定计算纳税人应缴的税款,并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税款支付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需在次月15号前缴交税务机关。与旧个税法按月计税不同,新个税法是按年计税,因此其代缴个税的方法也略有不同,叫累计预扣预缴法。
现在以大部分人的收入形式“工资、薪金”所得为例说明。
假设员工A2019年1月的取得收入6000元,不考虑附加扣除仅扣费用5000元,则
1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5000=1000元;
1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3%-0=30元。
假设2019年2月的收入是7000元,同样仅考虑扣除费用5000元。
1-2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7000-5000*2=3000元;
1-2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3%-0-30(1月已纳税额)=90-30=6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资产平移税收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资产平移税收政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