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立法与税收政策灵活性 税收立法与税收政策灵活性的关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收立法与税收政策灵活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税收立法与税收政策灵活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海南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如何才能享受15%的个人所得税?
海南享受个税优惠政策的范围
根据财税[2020]32号,享受个税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目前相关个税优惠政策并没有涵盖短期的、一次性的所得,主要是为了使人才能够真正长久稳定地留在海南,而非一味追求短期节税效应。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官方政策解读,经营所得还包括创投基金投资经营所得,同时人才补贴也被作为特殊项列入其中。
政策优惠主要体现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优惠力度大。香港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17%,新加坡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22%,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最高达45%,经营所得税率最高达35%,而海南实际税负不超过15%。
二是优惠范围广。目前在国内部分区域实行的针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税优惠政策,范围仅限定于境外人才,海南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没有限定人才来源地,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同样适用。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判断标准
1、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海南自贸港工作并连续一个年度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无法缴纳社保的境外人士除外;2、与在海南自贸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2、高端人才的界定:
6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
◆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 享受优惠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
8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
◆ 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的标准。
◆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我们把各大自贸港、自由贸易区、大湾区等相关个人所得税税率做了一个对比,可以发现,符合条件的海南自贸港高端和紧急人才,所享受的个税优惠力度还是蛮大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收立法与税收政策灵活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收立法与税收政策灵活性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