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的无效率 税收政策的无效率是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收政策的无效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税收政策的无效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何“账外发工资”现象税务机关屡查不止?

“账外发工资”现象税务机关屡查不止?看了好几条回答后,我还是决定来说说不同的观点吧。

税收政策的无效率 税收政策的无效率是指

首先,账外发工资不一定违法

账外发工资在小微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中比较常见,原因非常复杂,不一定是为了个税、社保问题。

举个简单的例子,某小微企业的老板招聘了一位会计人员小张,入职时承诺其工资为5000元,考虑到公司的薪酬制度问题,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将工资拆成二部分,一部分由对公账发放3000元,另一部分老板私人再用微信转2000元。公司在个税申报时给小张申报3000元/月,次年个税汇算时小张将老板私下给的2000元修正填入汇算数即可,合理、合情、合法!

其次,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征税

如上面的例子,只要次年小张在个税汇算时能如实申报,支付环节的细微瑕疵则仅仅是企业的管理问题。只要不涉及到税收流失和其他违法行为,就“法无禁止既自由”。

最后,就是因为税收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指征税的经济效率与行政效率,如:即使企业账外发工资为了逃避个税、少缴社保,由于大中型企业整体比较规范,主要存在于众多小微企业中,没有必要紧盯小微企业不放,集中资源优势在大中型企业的征管过程中稍微严格一点就能弥补小微企业不规范的税款流失补足。

账外发工资的现象,无法杜绝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税务机关没有时间和精力,以及利益使然。

我们知道,账外发工资是违规违法的,这类情况在中小微民营企业较多。一般而言,给员工账外发工资的钱多数是企业隐瞒收入收回的货款,但没有入账的账外资金,隐瞒收入必然导致企业偷漏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应该说,性质很严重,企业的涉税风险也会很大。

既然有风险,企业为什么还要继续账外发工资?

一、企业自认为税务机关很难查到的赌博心理。

一是账外发工资的企业多为管理不规范的企业,而且各类核算账套很乱,有的时候自己都搞不清楚了,外部稽查更难查清。

二是企业做假账的“能力”提高了,更具隐蔽性,比如,员工使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票据报销,零星销货款直接进入员工个人账户(这种方式有的企业对不上账,有差钱的现象)等,也增加了查账的难度。

三是税务机关征管职能的改变,一般很少到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或检查,但接到举报或金三系统反馈异常的除外,也为个别企业提供了机会,而坚持铤而走险。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实务中账外发工资现象在一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相对来讲比较多。主要目的是偷逃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也有的企业是担心社保负担问题。

2.因为企业有账外发工资的问题,说明有隐瞒账外收入或者接受虚开发票问题,隐瞒收入必然会少缴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如果没有隐瞒收入,账外发工资有的是通过接受虚开发票报销或者转移公司资金通过其他账户发放工资,这种做法主要是偷逃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3.账外发工资是典型的偷逃国家税款行为,一旦发现后果很严重。网络上经常曝光的类似案例就不一一列举了。

4.对一些工资薪金水平并不是十分高、隐瞒收入也没有多少机会的中小企业来讲,账外发工资完全没有必要,因为目前个人所得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下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不是很多,没有必要为一点税款去接受虚开发票套取公司资金冒很大的风险。

5.对一些隐瞒收入空间比较大的企业来讲,随着金税工程建设的进一步发展,税务机关监控能力的提升,被发现的概率越来越大,一旦发现,历史问题一起查,后果很严重,仅补缴税款和滞纳金都不是一个小数字,希望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现在账外发工资的中小企业好像不少吧。税务机关屡查不止的原因可能如下:

税局人员确实忙+放管服,如果没有举报或者金三系统预警,税局一般不会打扰企业。账外发工资的企业应该在中小民企不少见,但税局人手有限以及放管服的因素,不可能对企业进行一一检查或稽查。

社保费用(不含住房公积金)占工资总额的25%左右,这块费用对中小企业来说的确是不小的人力成本。

从账外发工资(账内发社保最低基数左右的工资,有的全公司员工工资,无论高管或普通员工,账上的工资大都在社保最低基数上下),可以减少社保费用的缴纳,为企业节省一大块人力成本。企业这样操作至少有2个大的风险;

1、违反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未全额给职工缴纳社保,存在用工风险。

2、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个税法,未尽工资薪金个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存在税务风险。社保由税务代征后,这种风险更容易被金三系统预警。

还有可能因账外发放,引发次生风险,比如可能存在收入未入账、小金库、可能查法定代表人及直系亲属、股东、财务人员等的个人银行卡。

有的员工希望拿到手的工资多一些,原因有不愿意缴纳社保、不愿意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比如异地)、少缴纳个税等,与企业一拍即合。

账外发工资的企业千千万,能不能查到我还不一定呢,被查到的企业总是是少数,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

好多账外发工资的企业多少年了,不是也没事吗,我们这样操作也不会有事。

出于帮助员工逃避个税的目的,或是为了将公司的不入账收入用于公司部分无法取得成本发票的经营支出,但无论是何种原因,都是违法行为均应当面临补缴税款、罚款及征收滞纳金的违法风险。

目前大量的被税务处罚的案件看到的是税务机关检查企业税务,即便发现被检查的企业存在“账外发放工资”的情况,也仅仅是对企业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者账外收入所少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进行处罚,即便企业员工数量较多,也无法作出追缴税款、滞纳金和处罚决定。

税务机关时间和精力有限,不可能100%的把所有的偷漏税行为都查出来。

账外发工资,资金哪来的?老板不会傻到为了让员工少交个人所得税,工资支出不入账,宁愿企业多交清税款。因此,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企业通过隐瞒收入或虚列支出的方式,转移企业资金,并少交了税款。

企业这种转移资金,设置两套账的行为,当然是税务机关查处的对象,因为企业虚列支出,少交了企业所得税;而隐瞒收入,不仅少交了企业所得税,还少交了增值税及附加等。

但税务机关毕竟时间精力有限,目前的征管手段和措施、查处力度,不能保证100%的把这类税收违法行为全部查处,所以,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账外发工资,员工少交了个人所得税员工反而认为老板是“好人”,自己得到了“实惠”,因此,对这类行为,员工一般不会主动去举报。

有一家房产开发公司,2/3的员工每月账面工资都很固定,就是5000元。我发现之后告诉财务,你们怎么做税收风险太大,怎么可能这么巧,这么多人的工资标准都是5000元,而且连一个请假都没有。结果后来再去,发现工资表改了,有的每月发到七八千了。再后来,财务经理说有人举报,公司被查了,目前工资表做的全部是真实的,个人所得税该扣多少扣多少。

还有一些企业,之所以愿意账外发工资,是因为这样做可以少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降低企业自身的经营成本。

一些企业,为了帮员工少交个人所得税,采取拿发票报销、虚增员工人数等方式。这些都是税收违法行为。随着税务监管系统的不断完善,这些不法行为存在的空间越来越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收政策的无效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收政策的无效率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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