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概念 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概念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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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一月不超过30万可以免税吗?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是什么意思?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不享受免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采取购进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当期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从上述计算过程可以看出,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额,与销售额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因此,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可以用来抵减销项税额,减少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113万元,当月进项税额为11万元,则当月应缴增值税=113÷(1+13%)×13%-11=2(万元)。
题主说的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30万元免交增值税,应该是一种误解,应该是指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的,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的,或按季度申报的,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的,免交增值税。这项税收优惠政策仅仅适用于小规定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并不适用。
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进项税抵减销项税的计算方式不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方式,直接根据销售收入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部分项目按规定也可以采取这种计税方式,比如:营改增之前的房地产老项目等。
例:某小规模纳税的本月销售收入30.9万元,则:
当期应缴增值税=30.9÷(1+3%)×3%=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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