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 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税法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零税率有啥区别?
针对这个问题,首先我们了解一下这三个税种:
1、零税率亦称“税率为零”。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个特定环节上的课税对象,以零表示的税率。税率为零不仅纳税人本环节课税对象不纳税,而且以前各环节转移过来的税款亦须退还,才能实现税率为零。纳税人出口产品不仅可以不纳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而且可以退还以前各环节增值额的已纳税款。
2、免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是世界各国及各个税种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免税是把税收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的措施。
零税率与免税的区别:
一是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在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而免税则指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二是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既然有纳税义务,同样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为退给纳税人在各个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而免税则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生产销售免税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
3、不征税:不征税是对一些国家允许和扶持的项目不征收税金。例如购买国债不收企业和个人的所得税。
以上三者的区别:不征税与零税率和免税均不同,本身便不征收税金,前两个是需要征收税金但在特定情况下没有产生税收或税收被免除。
.注意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不同性质.一是不征税收入是指专门从事特定目的从政府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和不得税前扣除资产的折旧或摊销额,应在纳税申报表
企业用于防控疫情的政府补贴、补助,是不征税收入吗?有何依据?
为了减轻疫情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用工成本、税费、社会保险费压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江苏、山东、浙江、重庆等地相继出台企业服务相关政策,对于企业因疫情防控取得的政府补助是否可作为不征税收入的问题,国家层面,目前没有成文的规定,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上都有相关规定。
例如:
1、冀财税[2020]6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石家庄海关关于落实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十条税收措施的通知 中第六条规定“六、企业因疫情防控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取得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可作为免税收入。”
2、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温馨提示 第四条规定“四、您因疫情防控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3、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2月5日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税收政策 中规定“1、企业所得税 、(1)为疫情防控实际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接受的捐赠收入等可作为免税收入。”……
具体情况可根据自己所在的省份、城市去咨询当地财政、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相信你能得到满意的答案。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我国目前主要政府补助: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政策性补贴。
补贴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规定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
因此,企业用于防控疫情的政府补贴、补助应该可以算作不征税收入。
如无意外,应属于不征税收入,但是仍需要仔细甄别进行判断。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所以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补贴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完全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但在实务操作的具体甄别上,需格外注意以下两个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 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政府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所以纳税人取得的政府补贴收入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的,该部分补贴收入并不属于不征税收入!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财政性资金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后,方可作为不征税收入:第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第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着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第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所以企业在判断财政补贴或财政补助等财政性资金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时,仍需仔细甄别,审慎判断!
希望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但需符合《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 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70号)规定的条件后,方可作 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第一,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第二,财政部 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 或具体管理要求;第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 单独进行核算。提示注意,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具备。
财政部说,个人养老金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你会买么?
最近国内很热门的一件话题中,即讲到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出台,顾名思义就是参与了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如何在自愿的基础上,再另外参加一种第三支柱的补充养老金称谓个人养老金制度。
参加人员应有二个账户,即社保机构登记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另一个为某商业银行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办好相关手续即可。
每年最高限存于12000元,可一次存入。也可分1000元每月存入。运作性质是理财储存等手段,当然是以保障风险,盈利为目的。
领取方法是到龄退休后或是遇有出国定居,生重病等可优先提取,但提取时要付3%的个人所得税,这已经是很小的个税利率了。而不是不征个人所得税。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个人养老金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你会不会去缴纳呢?其实个人养老金它不但是不会征收个人所得税,反而你在缴纳完成个人养老金之后,还可以退出一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自己年度收入水平的,不同最高的人甚至一年可以多退5400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你的个人养老金按照12,000块钱来缴纳,实际上再返还5400元,实际上你最终只需要交6000多块钱就够了。
所以缴纳个人养老金制度,其实也是有必要的,因为它相当于是第三季度养老保险,这样的话你退休以后,就能够获得一个更高的退休养老金待遇,在我们原有社保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基础上,还能够获得个人养老金制度,当然根据你个人养老金制度所购买的这样的一个投资理财产品的不同,最终你的个人账户总额也是会有所不同的,有的人他可能选择风险性的投资。收益率是比较高的,有些人可能稳健性的投资收益率相对就会比较低。
总而言之,我个人建议这个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有必要来参保的,因为它毕竟是国家层面所推出的,它跟商业类的养老保险还是完全两个概念,所以说我们如果有意向去参与商业性的养老保险,倒不如直接去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这对于个人来说得到的保障和利益,相对来说也会变得更好一些。最终在退休以后也能够获得一个更高的退休综合收入水平,这对于个人来说还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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