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申报要补缴税收 零申报补报个税要罚款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0申报要补缴税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0申报要补缴税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退税为什么要求补缴税款?我吐了🤯?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是一种误解,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并不是“退税”申报,是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的汇总申报,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与纳税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比较,如果已经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大于全年应纳税额,则退回多缴税款。如果全年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小于应纳税额 则需要补缴税款。就是说可能有的纳税人可能需要退税 有的可能需要补缴税款。
2.从目前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情况分析,由于通过汇算需要补缴税款的绝大多数是高收入阶层,因为这个群体占比相对比较少。而通过汇算申报需要退税的主要是低收入阶层或者平时各类扣除项目没有申报扣除的群体,人数占比相对补缴税款的比较多,因此网络上各类自媒体报道的有退税惊喜的人数比需要补缴税款的信息多。
3.因此对汇算申报不管是退税还是补税,大家都要有一颗平常心。特别是需要补缴税款的人群,应该说从全国来看,属于收入相对比较高的人群。我们平时预扣预缴税款少了,补缴税款是我们应尽的法定义务,为国家多纳税也体现了一个公民的价值和责任。
个税0申报也有纳税记录,你是如何看待这一做法呢?
其实看这个问答的读者更多的是关心与纳税记录相关的购房、购牌、子女教育等相关居住地福利。笔者认为,个税0申报是不影响上述福利的。同时,也建议当地政策制定者,不因为个税0申报就把这部分纳税人拒之门外!
一、纳税人身份
个税0申报不影响纳税人的身份!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承担额为0,但相关的社保、医保等保险依然连续缴纳。纳税人参与当地经济建设,创造社会财富不变!纳税人最典型的税种——增值税,自然人在当地消费,承担相应的增值税没有改变!个人所得税0申报的纳税人身份没有改变!
二、《纳税记录》的意义
2019年之前,该事项称作“完税凭证”。此项称呼上的改变,代表的是对个人所得税0申报相关纳税人的尊重。完税凭证需要“完税”(缴完钱)才有相关的纸质“凭据”。此项改革,0申报开据的是纳税记录,序时的记录纳税人缴费情况和履行纳税义务的实际情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不是纳税人的完整涉税事项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仅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出具纸质描述。但纳税人完整的纳税记录及涉税事项不包含在内!依此就断定纳税人的相关权益和福利,是典型以偏概全的做法!有失公允!
四、纳税人涉税(费)事项
自然人纳税人涉税事项不仅限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包括且不限于:经营所得(个体户)、五险二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股东)等。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取得并保留相关纸质凭证!
个税0申报也有纳税记录?我知道的现实情况好像不是这样的。
2018年个税起征点提高,2019年六项附加扣除优惠落地,个税改革红利让工薪族无形中减少了负担,增加了收入,然而有市民近日发现,一旦申报附加扣除,可能不用交个税,但购车买房积分落户的资质都会受影响。而北京税务热线对此回应,个税零申报等同于没有纳税记录,将被视为中断纳税,也就是说失去连续缴税购房买房落户的资格。
对此,鑫财经认为得从两方面来看这个问题。
一方面,像这种因为一件事影响另一件事的情况在政策执行中屡见不鲜,比如房产政策调整,二套房利率、首付比例都较首套房提高,本意是提高刚需外购房成本,遏制房价上涨,但是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家庭为了买房便宜,不惜假离婚(虽然也有假戏成真的),买完房再复婚,于是去民政部门结婚和离婚的数量激增,真是房产部门出个政策累坏了民政部门。怎么就不能出台前仔细考虑以下可能会出现的结果,提前最好更细致的准备呢?
另一方面,不纳税是否有资格购房购车,也比较有争议。以前有报道,廉租房、解困房小区频频出现豪车,能有资格申请这些房子的,一定是家庭年收入较低的,或者是工资等收入低,其有其他收入却不上报或者瞒报的,都不用交税,是否有能力买房卖车?拿北京来说,2017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01559,而如果不纳税,说明应纳税工资低于60000(扣除完各项可扣减项),这个工资或者说可支配工资,维持生活都挺费力,真的有能力买房买车吗?
当然,我觉得任何政策刚推行都有一个磨合期,与原有的也会有一些冲突的可能,后期还会调整,比如有城市就补充规定离婚后一定时间内买房不享受优惠政策,我想个税这个也应该会做相应调整,毕竟如果把所有的个税扣除项都算上,月薪低于1万的可能都不需要交税,这部分人都没有购房购车落户的资格的话,影响面实在太广。
零纳税,应不应该算纳税记录,大家怎么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0申报要补缴税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0申报要补缴税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