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申报成征税了 不征税收入申报成征税了怎么处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征税收入申报成征税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不征税收入申报成征税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营业执照下来后,可以不开通税务吗?
不可以!
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30天内,必须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有一点要说明,不是办理了税务登记就必须要交税,没有达到起征点或者没有发生业务是无需缴税的。
同时,不是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就无需缴税,只要你发生纳税业务、符合缴税的条件,就必须缴税,与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无关。
办理税务登记主要是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一些必要的资料和联系方法,同时便于税务局为你提供税务服务!
营业执照下来后,可以暂时不用开通税务登记。主要适用于尚未发生纳税义务的企业。虽然现在已经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但是税种核定没有严格规定具体的时间。公司实际业务还没有开展起来,或者后续业务无法开展,可以先不去税务登记。
五证合一以后,登记部门通过共享平台将相关内容的电子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备案。登记以后还需要录入配套的其他信息,以进行后续的监管。具体包括税种鉴定、纳税人信息补录、银行信息维护等。这些对于新开业的企业来说是必需的。
虽然现在办理证件的流程大大简化,但是企业要确定自己在没有发生纳税义务的情形下,才暂时搁置税务登记。如果出现了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即使没有开具发票,也要去做纳税登记并申报纳税。
建议最好按时进行税务登登记,否则在自己后续的业务结算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具体税务登记方法如下: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当地的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纳税人应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进行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
对于“开通税务”如何理解?如果只是办理税务信息登记的话,那就不必再去税务局办理了,因为市场监管局会将企业的营业执照有关信息共享给税务局。而如果是要登记税(费)种认定,领用发票,则要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去办理。
随着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原先要求在办理营业执照后30天之内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事实上已经过时了。但是并不是说,办了营业执照就可以长期不办理税务登记等涉税事项。要以是否开始实际经营作为判断标准,否则就是刻意规避纳税义务,属于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时限的老规定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所以原先的要求就是办理了营业执照之后,30天内就必须持证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
但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这些规定实际上都不再执行了。虽然《税收征管法》的条款还没作废。
办理税务登记时限的现行规定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从事生产经营的主体,无需再跑多个部门,办理不同证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只需要办理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而市场主体办理了营业执照之后,市场监管登记部门会把有关的登记信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自动共享给税务局。纳税人不用二次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所以,也就不存在需要在30天内再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了。
如何判断何时需要去办理税务登记等相关涉税事项。
在企业尚未发生任何经营业务,也未产生任何开支的情况下,企业确实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任何事项。
但是,如果企业已经进入到筹办阶段,或者已经有了生产经营收入,那就需要立即去税务局办理登记信息确认,并认定税费种,按照实际需要,还可以办理登记一般纳税人,申领发票等业务。同时,根据税收征管的规定,按时申报纳税。
营业执照下来后,如果没有经营业务,也就是没有发生纳税义务时,是可以暂时不需要到税务机关报到,而如果公司在发生了纳税义务以后,还是需要尽快到税务机关报到的。
一、五证合一的政策变化。
我们知道,《税收征管法》对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是有规定的,即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也就是说,在五证合一之前,企业在领取了营业执照后,是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
而自2016年五证合一后,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等五证合一,也就是企业只需办理一个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执照上加载了18位编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由市场监管等5个部门共享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
那么,在五证合一之后,便没有了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政策规定。但是,并不等于,企业可以不用到税务机关报到,因为,税务机关还需要对企业核定税种、税率和征收方式等。
二、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还是应及时到税务机关报到。
理论上来讲,只要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就可以不开通税务。
你说的这种情况,我也遇到到过。尽管也知道三证合一后(现在是5证合一),办理完营业执照,税务征管上对去税务报到,即税种核定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
但在2017年,我在帮别人取营业执照时,特意到政务大厅税务的窗口咨询了一下,对方说只要没产生纳税义务,暂时不用到税局报到。这个政务大厅的二楼是国税局,我又上二楼咨询了税务人员,税务人员也是这样说的。
又过了几个月,在国税局窗口核定税种时,我顺便又问了这个事情,那个窗口的工作人员说,他办理了一个拿到营业执照一年多才到税局报到的,是按正常办理的。
所以,你说的这个事情没有问题。只要纳税义务没有发生,没去税局报到,罚款没有合法依据啊。
尽管征管上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但建议到税局报到不要拖的太久。
不要拖的太久,建议半年到1年内去税局报到,进行税种登记。
一、如果存在6个月不经营,理论上是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这个是市场监管部门,即工商部门的规定。尽管,这个是理论上的,但如果电话找不人,上门找不到地方,不进行年报申报,会被经营异常,异常的时间长了,执照可能就被吊销了。
吊销是被动行为,注销是主动行为。尽管最后都是由工商部门作出,两者可不一样。如果被吊销,这个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如果再当新公司或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工商那里可能会通不过。因为,有“前科”嘛!
二、纳税义务没有发生,你得自己证明,不能说说就行了
如果你能证明没有纳税义务发生,那税务报到时正常办理即可。如果不能自证,或者税局有证据证明你有纳税义务,那罚款、补税等就来了。
既然公司成立了,营业执照下来了,最好安排好税务报到的时间。税局报到后,做好日常的纳税申报和年度的工商年报。
你的这种想法目前肯定实现不了。因为从2015年开始,国家已经开始推行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三证合一,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就是说你办理营业执照后,就不用办理其他证件,税务部门会同步取得你的信息。目前进一步推行了多证合一试点,你取得营业执照就代表你取得了经营的所有证件。只有你的执照下来,税务部门就会知道你的所有注册信息。你想不去税务部门接受管理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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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每个月工资五千多,但退税显示为0,是我操作错了?
谢谢邀请!
1.一般来讲,每个月如果应发工资5000多,如果扣除每月基本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你的情况,个人分析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专项附加扣除可能由于你的信息没有录入个人所得税系统,平时没有预扣,汇算清缴时信息也没有补充完整进行补扣。
(2)工资薪金中是否有年终奖金单独计算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没有并入综合所得进行申报。
3.建议你检查一下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填报完整,如果没有填报完整,建议补充完整。
4.如果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完整了,如果有年终奖金,建议并入综合所得进行申报。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你说的操作错了,不知是什么意思?钱是你自已算的,还是单位发的?
一般来说,公司经营正常的话,员工工资逐月发放,税的问题都由单位统一按税法进行操作,因为各省市存在地区差别,各公司也有工资高低之分,所以,你拿到的工资条,到你手里时应该已经扣除自已应交的税款。如果你有疑问,可以凭工资条到所属公司财务那里去问一下,或者等待以后发放时的工资条比较一下,是否有弄错的现象。
根据提供的资料,我认为是操作有误导致不能退税,原因如下:
一、2019年度你的收入额62750元,已预扣预缴71.57元,这两个数据判断你肯定属于退税范围。
1、基本费用扣除60000元;
2、三险一金扣除随便几千很正常;
3、附加扣除:子女教育12000,赡养老人24000(独生子女),还有其他扣除在此就不一一计算了!
4、就这前三项扣除项目之和,远大于你的收入额,你根本不用缴税;
5、但平常你已预扣预缴71.57,所以应该退税;
二、你汇缴计算时只扣除了60000元,还有三险一金估计364.2元,故你应纳税所得额额为2385.8元,缴税71.57元。
(62750—60000—364.2)*0.03=71.57元
这样你的应纳税额等于已纳税额,故退税为0。
个税发工资扣的多,但app中能查到的很少,是不是公司少缴了?
随着个税汇算清缴的开始,有些人通过个税app查询发现自己的收入和纳税情况跟实际情况不符。如果发现自己纳税数额跟实际工资扣税额度存在差异,一定要及时查询。
如果经过跟财务或者人力核实,发现自己确实少交税了,可以通过这次的汇算清缴办理,对退少补。
感谢阅读。
你说的这种情况,可能性非常小,因为现在大部分公司的工资系统,和税务部门是联网的,也就是说,在发工资的时候,单位会代扣个人所得税。
正常情况下,个人扣交的税款,会直接转到税务局,公司是无法截留的,因此出现这种情况,你需要进行如下操作。
到公司的人力资源或者财务部门查询自己一年的纳税情况,他们都有相关的记录,而且不可能是针对你一个人多计或少计,应该是整个公司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代扣税。
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和你个税系统中的交税情况进行比较,如果存在差距,个税系统中允许进行反馈,你可以进行单条反馈,也可以进行批量反馈,税务部门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你答复。
如果你现在发现2019年有多交或者少交的情况,这都不要紧,因为在6月30日之前可以进行汇算清缴,所谓汇算清缴就是多退少补,原来如果多交了,现在可以申请退税,原来如果少交了,现在就要补税。
比如我一个朋友,由于当时没有填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今年3月份对资料进行完善后,申请汇算清缴,连同其他报酬收入,合计退税11000多元,感觉是不是很爽呢。
确凿无疑。因为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计发工资时,在税前扣了员工多少个税,那么每个月报税时,怎么扣的,就应该怎么报。在国家税务局官方APP上应该能查到一模一样的结果。
如果税前扣除员工的个税多,在税务局APP上扣的少,两项数据不一致,99%的概率是用人单位有两本账,放了假账,1%的概率是工作人员在操作上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
这样做的结果是用人单位得了便宜,侵占了员工的权益。既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国家少收了,也侵犯了员工的权益,员工在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退税或补税时,有可能会吃亏。或者退税少,或者补税多。当然也有可能没有影响,要看你的收入达到哪个层次。
青青建议劳动者每个月领完工资后,次月要到国家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上核实,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要和单位的人事及财务沟通,及时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征税收入申报成征税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不征税收入申报成征税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