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到实处 税收筹划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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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碎尸案的嫌疑人许某,为什么要在自己家里犯案?
在家里作案有几点不被别人发现,家中的工具齐全,在外地没什么遮挡更容易露出马脚。做这种杀人的事情,不是杀猪那么好办,心中肯定非常的害怕,在家里没有别人来,小女儿正是要睡的时候,晚上小孩更不会防碍他的目的。
碎尸在家好比是砍猪肉排骨一样,在一段时间内可以更安心的把尸体处理干净,做到万无一失才好报警,他的心态也非常的淡定,他自己以为在家中能做到没有蛛丝马迹可疑,他只是蒙骗了自己的双眼,没有逃过警察的眼睛,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这个主要是高估了自己,把警察和法律看得太不放在眼中,走上不归之路,他心里想着只有物质,没有情义的暴徒,他也是早就想着在家处理老婆,还是在外地好,最终还是选择了在家中作案。
他肯定是做到了很有把握的情况下,才报警的,他报警也是非常好的心态,接受记者问答也是好像不关他的事,自信心还是蛮强的,他的想像非常丰富,只要在家把尸体处理干净就不会发觉什么问题,心中看中的只有老婆的遗产,自己的良心以经把狗吃了。
杭州碎尸案的嫌疑人许某,为什么要在自己的家里犯案?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1.据许某交代,他是在家中趁妻子熟睡的时候将其杀害的。那么什么时候最容易杀掉一个人?就是一个人睡着的。晚上来女士总要睡觉的,所以此时就是许某动手的最好时机。
2.许某对家的环境比较熟悉,处理起尸体来相对容易,从而也很难留下证据。假设是在荒郊野外,万一掉个什么物件,那都是警方快速破案的关键。
3.家中比较隐蔽。据他的邻居称这家人生活低调,不怎么跟别人来往。所以许某在家作起案来,更加“得心应手”,不容易被人发现。
4.一种“侥幸心理”,许某想赌一把。来女士失踪,警察一定会着重调查其家内的情况,如果许某把家里的尸体和血迹处理得好,警犬都闻不出破绽,那么会大大减轻许某的犯罪嫌疑,甚至使得他逍遥法外。
但最后,他忽略了一点,就是警察出色的侦查手段和社会的零容忍度,使得这件案子的真相基本呼之欲出。
无论如何,这个人是个十足的大魔鬼,必须严惩。最后也希望逝者安息!
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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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里的室内环境他最熟悉,做起案来更加方便,处理作案工具处理作案现场漏洞可以随时弥补。可以省去室外抛尸的风险,他年纪也不小了,要背出去处理需要帮手,这种九死一生的事情他也不想连累最亲的人。
整件事都是经过他精心筹划的,看似天衣无缝,实际也差点成功。他一直以为可以蒙混过关, 力求做到滴水不漏,因为在自己家里作案,而自己又能收拾的警方看不到痕迹的话很容易被解除怀疑。
他是一个残忍冷静的人,只有把妻子伪装成离家出走的样子他的计划才更容易实施,把自己伪装成走失妻子的受害者,其心之都毒,计划之周祥,让人齿寒。
他还是低估了警察的办案能力,在阳光下所有丑恶肮脏都无法遁形,正义可能迟到了十几天,却永远不会缺席。
这种极端案例,此人蓄谋已久,只是选择哪个方案,地点,时间。
村长说此人精明能干,家人说经常回家,熟人说见人客客气气,预示此人有头脑有心机。
此人生活经历复杂,当兵,养鸭杀鹅,结婚,离婚,二婚,炒股,亏钱,打工,面对异地生活,前妻和孩子,前妻前夫女儿,自己亲生女儿,二婚夫妻间的矛盾,以及城市化中农村拆迁补偿等等,心智成熟,心理素质极好。
曾经精明,出去做生意,炒股,但最终经济落魄,在家里可能现任掌握更多经济大权,心生不满,不止一朝一日,最终儿子的婚房成为了他的心结,中老年男人事业落魄,曾经的梦想,曾经的拼搏思想,让他想博一次的心态占了上风,沉浸在自己精心策划方案里不能自拔,加上傻呀的经历,最终做了这件核人听闻,害人害己牵连后代的事情。
可能想过很多方案,在外解决不可控,交通事故不可控,在家解决,一切在自己控制中,最后决定在家,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还是被警方轻易突破防线。
这不是一般的激情犯罪,这是可怕的阴谋恶人,应该受到严惩,示众!
因为许某自作聪明,把别人都当傻子,以为一切都处理得天衣无缝,甚至觉得自己能掌控一切,抱有侥幸心理!
题主的问题,我也想过,他可以选择室外发生意外,也可以用安眠药,伪装成自杀。但是这些正常人能想到的方法,他不可能没有想过,可是他偏偏选择在家里用手段残忍的一种,原因猜测如下。
1.许某早已暗中密谋了一段时间,甚至连作案工具,时间都把握得很好,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天衣无缝的绝好计划,案发之后警方在他们家里找不到任何线索,也侧边证明了这一点。
2.他想要掌握主动权,相比于起家里,室外作案的不可控因素太多了,他没有把握可以一击即中,所以他选择了家里,一个他熟悉且能主宰一切的地方。
3.室外作案风险太大,不仅仅人多眼杂,可能还需要别人的帮助,但他不可能让其他人知道他的计划,因为这和他以往的形象反差太大,所以他只能冒这个险,并做了“完美”的善后,加上他善于伪装,他一开始就想好要把此案件伪装成失踪案,企图迷惑大家,转移注意力。
4.他高看了自己,低估了警察的侦查能力,甚至不知道互联网的优势,心存侥幸,他以为只要自己不承认,销毁证据,并把来女士伪装成离奇失踪,最后找不到证据的话,此案极有可能不了了之。
但不管选在哪里作案,他依然是嫌疑人,邻居也能证明,他们两人的感情并不是很好,不时会有争吵,而且拆迁房这么大的利益矛盾摆在那里,怎么可能洗得掉嫌疑,所以他只能将大家往失踪案引导。
他自有这个想法起,就不配为人,更不可能颠倒黑白,他太自大了,人在做,天在看,该他受的都逃不掉。
既然凶手承认是有预谋杀人,那他肯定在脑海里显现出很多的杀人方法,很可能比对了推理小说或者侦破案例,最终选择了在室内杀人,在室外,最大的难点就是尸体的处理,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太多,容易露出蛛丝马迹。
经过了权衡利弊,最终选择了室内杀人,有以下几点好处。
在自己家里谋划,半夜三更杀人,不会惊动任何人,不发出任何响声和挣扎,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来确定什么时候动手。
家里就三个人,只要保证女儿那边睡着了,不受影响,那么自己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实施犯罪。
处理遗体不需要考虑太多,当天晚上把妻子闷死后,第二天再把小女儿支开,自己开始动手处理尸体。工具都已经买备好了,加上自己以前有一些杀鸭子和做鱼粉的经历,对解剖只有好处。
一些血液、血腥味,也可以通过下水道,或者一些化学成分中和掉,不用担心谁会来打扰。
在家里很多地方可以存放尸体,自己有足够多的时间,来慢慢处理尸体,一旦有突发情况,可以把尸体先藏起来再说,但是在外面就不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这个案子最终的突破口,还是监控。警方把小区内部和小区周边6000个小时的监控,放在一起综合处理,经过长时间的确认,来女士没有出过小区,最终把寻找的目标又回到了小区内部。
不要小瞧监控给警方侦破带来的好处,在外面你根本不知道哪里有监控,哪里会被拍到。
等到自己处理完成,再跟别人说失踪了,别人信服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在外面说失踪,那肯定立马就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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