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税收筹划 出租房屋税收筹划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出租方税收筹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出租方税收筹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勘察设计行业如何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
设计行业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6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企业所得税纳税税率为25%,股东红利个人所得税税率20%,综合所得税税负为40%,对企业税负是有压力的。
筹划的思路,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纳税税,5、7、10%的核定率,综合税负3-5%。解决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和缺成本发票的问题,降低了所得税及个税问题。
附税务节税表,重庆园区有政策,可以了解
大部分勘察设计公司都是收入较高、税负较高的企业类型。这类业务主要成本又体现在人力成本,从而进项比较少,导致企业利润就会虚高,不少的隐形成本夹杂在一起之后,企业交的税就压力大了。
税务筹划方法:
首先企业应该尽可能去获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进项抵扣,使税负降低;然后应该利用好国家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在我国的西南部分地区开放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筑设计行业增值税所纳税额上交50%给中央财政,其余50%留存在地方政府!当地政府为了扶持企业再发展,会抽出地方政府留存的30%-85%进行再补贴!
这就相当于100万增值税就可以扶持补贴15万——42.5万!
不仅如此,对于所得税,地方留存一般也能达到40%,再按照当地优惠政策来算,所得税就可以扶持补贴12万——34万!
所得税:在优惠地区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享受一个较低的税率0.5%——2.1%
这样的方式也适合部分企业,通过业务拆分的方式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来分担税负压力。
不过并不是所有个人独资企业都能享受核定征收,还要看具体的经营范围!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部分,勘察设计的好坏除了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其技术水平和指导思想对城市建设的发展也会产生深远影响。
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起到先锋作用,作为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最重要因素。除了勘察设计,地理测绘、测绘航空摄影服务、摄影测量与遥感服务;工程测量服务、地籍测绘服务、房产测绘服务、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服务、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地图编制服务、航道测绘服务、和测绘服务均为营改增服务行业。在税务系统的税率缴纳上都是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江苏总部经济招商为勘察设计及与该行业相关行业开放了税收优惠政策。勘察设计行业增值税所纳税额为中央财政部分留存50%,地方财政部分留存50%。企业所得税所纳税额为中央财政部分留存60%,地方财政部分留存40%。江苏提供增值税地方留存的50%-70%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提供地方留存的50%-70%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江苏,勘探设计服务行业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在享受地方政府的财政奖励与税收返还的同时,还可以解决企业的成本发票难题,个税税率低至:0.5%-3.5%。
一,江苏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筹划与避税和偷税的区别是什么?
偷税、避税一般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
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等方式来实现少缴税款的目的,是违法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明属于,相关纳税人是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收到法律制裁。
税务筹划是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税收法律优惠规定,结合纳税人企业的经营情况来制定的有利涉税方案,税务筹划对企业的意义:
a.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
b.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c.有利于企业这个群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
d.有利于企业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
首先需要知道的是,税收筹划=合理避税,它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
再简单的了解一下三者的区别
下面详细讲一下三者的具体内容:
是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原则下,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符合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最主要的是要熟知税收优惠,用足税收优惠,对企业而言,税收筹划主要立足三类税:第一类,增值税;第二类,企业所得税;第三类,个税。避税的基本方法有定价转移、分摊费用、资产租赁等等。
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伪造、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
4.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法制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寻求合法渠道节税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税收理论上讲,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取得税后利益的最大化;但从税收实务上看,有一些纳税人因筹划不当造成避税,还有些纳税人筹划失误掉入偷税“陷阱”。
避税
一般认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合法地减轻甚至免除自身应承担的或额外承担的税收负担,从而取得税后利益的最大化。由于税收筹划以遵守税法为前提,又多以选择最优方案的方式来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因此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而避税则是纳税人利用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所有制、不同税种的税收制度差异甚至税制要素的差异等,通过对自身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精心安排,以期达到纳税义务最少化的经济行为。由于避税并不违反税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具有非违法性;但它往往以钻税制漏洞、牺牲国家税收利益为代价来达到自身利益(主要是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具有不合理性。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与税收筹划不同,纳税人偷税所采取的手段是违法的,是以牺牲国家税收利益为代价来增加集体或者个人利益的,因此具有非法性和不合理性。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等对偷税者进行处理,追缴偷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出租方税收筹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出租方税收筹划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