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的税收筹划 疫情期间的税收筹划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疫情期间的税收筹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疫情期间的税收筹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股东和高管的个人所得税都很高,如何才能节税?你怎么看?
公司自然人股东、高管高收入主要有两部分:经营分红和工资薪金。由于股东和高管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高收入是其合理合法应得的回报,同时承担的税率和绝对值也比较高。
自然人股东及高管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及高管工资薪金收入按超额累进税率申报缴纳。
现行可查的主流“节税”方式
1、注册到有税收优惠(以及财政返还为主)的低税负地区,为合理限度内的避税安排提供了广阔空间。(本未倒置)
2、保留被投资企业红息不分配或少分配,工资薪金少领取。用个人、家庭支出置换公司支出。(这不就是偷税吗?)
3、不分红,再投资。(这不依然没有把钱弄到自然人口袋!)
近来“冰冰门”事件还在持续发酵,赚了钱还动歪脑筋的,多不得好!多少明星,大老板聘请一个团队作税务筹划,结果大家都看见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是公司和个人生存发展的根本保障!
企业高管分红是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在此之前企业盈利总额还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一番计算之后,假设某企业年盈利1000万,那么企业分红还剩下750万,缴纳个税之后还剩下600万,如何设计才能使得企业股东分红最大化?
很简单,股东个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了,将劳动关系转化为合作服务关系。
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根据行业应税所得进行核定征收,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就在0.5%-2.1%之间,一般纳税人在0.5%-3.1%之间,经过这种方式取得的分红是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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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曾经说过:富人就应该多缴税,我现在年薪500万,一年交45%的税,税后收入差不多200万左右。
能够做到公司的高管和股东,都是有能力的人。能力大收入高,也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所以个税的设计也是累进税率,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公平。但是,这部分人其实也有更多的能力去做税务的筹划,让自己的纳税达到综合的最优。
1. 工资薪金
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和高管通常都会领取相应的工资薪金。当然,一般除了我们通常所说的年薪之外,还包括一个完整的薪酬计划。如薪资福利计划,年金、股权激励等等方面。所以,对于工资薪金怎么安排,公司是会进行考虑和统筹的。
在个税方面,不仅仅会考虑到充分运用各个扣除的项目,包括基本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的法定扣除等等,能够用上的,肯定是尽量用上。还有年终奖的运用,该分配的分配;此外,年金等的运用也可以起到递延纳税的效果。
2. 分红
分红是股东的一种利益分配方式。但是这个事情肯定不会等到要分的时候才进行考虑。在注册企业的时候,就要选择好以什么形式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户、个独、合伙企业,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何选择,那么需要结合企业的预计利润、预计未来发展情况、相关税收优惠等多种情况进行考虑。并且,在设立非法人制企业的时候,要注意其风险和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就需要做好股权架构的设计。比如,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来设置股权结构,法人制企业担任GP规避风险并控制企业等等。这样降低相关的风险和责任,又达到控制和税收筹划的目的。
所以,股东和高管的税收,尽量多利用政策,做好合理的规划,不交冤枉税。但是,有一分能力,也要承担一份责任,所以所交的税也会相应比较高,这也能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疫情期间的税收筹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疫情期间的税收筹划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